廖月琴(1910~1966),女,福建省厦门市人。1928年就读于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科。1931年毕业。毕业后任协和医院护士长兼护理科教师。1936年至1946年先后在南京,贵阳国立中央医院任护士主任和护土学校校长。1947年留学美国进芝加哥大学护理科学习。1948年学成归国在广州中央医院任护士主任和护士学校校长。建国初期任光华护士学校、柔济护士学校教师。1952年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学校、广州市护士学校、广东省广州护士学校副校长、校长。1960年任中山医学院附属护士学校校长。1964-1966年间任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首任副院长。
廖月琴在办学、教学中均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德才兼备的护理专业人才。她把自己的护理临床实践经验与教学理论相结合,做到有的放矢。她将原来护士学校三年制改为二年制,将一些课程内容可以简化的尽量简化,对重点课程就尽量保留。在教师中提倡按教学计划写教案,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适当开展老师集体备课活动,从而保证了学生的质量。建国初期,师资极其缺乏,而班级又多。为了解决这种状况,她除动员专职教师多担课时外,还聘请兼课教师,并在毕业班的学员中挑选优秀生当助教,培养师资人才。50年代各大医院迫切需要培养一批营养护士人才,仍然将这项任务交给她,但她知难而上,把这营养班办起来,还亲自讲授营养学。廖月琴十分关心教师的教学、学习和生活,同时十分注意培养青年教师,启发他[她]们正确认识和理解任命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,从而积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廖月琴对学生更是循循善诱,无微不至的关怀,对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她亲自过问,给予补助。每逢重大节日和学期考试,还亲自与后勤人员商量改善食。在广州地区的护理界中,提到廖月琴时都十分亲切地称:她是我们的老校长、我们的好老师、我们的德高望重的老前辈。
1962年中山医学院党委为加强对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疾病一-肿瘤的防治,决定成立中山医学院附属肿瘤专科医院。由学院领导抽调廖月琴参加筹建医院的工作,之后她被任命为中山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。在肿瘤医院工作期间,她分工负责医院行政和医务科工作。她非常重视医院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建设,并要求各科室、部门将规章制度作为端正自身上还要经常对照检查。她经常穿着工作服参加病房巡视和科(部]碰头、[交班]会、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。她很重视医院院容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,还要保持安静。
廖月琴对群众性的护理学会工作,既热心又认真。她认为护理学会也是继续培养和提高护士的渠道。1954年广东省,广州市筹备成立护士学会,她被选为首届的理事长[1954-1966]
廖月琴从事医疗护理和医学教育工作30多年。被誉为广东护理界三大名人之首[廖月琴、黄爱廉、陈少春]。她培养的学生谊布全国,其中不少还担任医疗、护理、教学、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职务。她曾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、“三八”红旗手。1956年、1963年被选为广州市第二届,第三届人民代表。1963年被选为广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,后又被选为广东省、广州市护理学会多届理事长。1966年的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廖月琴被扣上种种莫须的有罪名,精神上受到了极大打击,于1966年7月在广州逝去。1978年中共中山医学院委员会为其平反,恢复名誉。